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是,在两年考验期间犯罪人只要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那么就不用再执行刑期的两年了。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新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撤销缓刑,将犯罪人收监,进行数罪并罚。二、缓刑刑期如何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三、适用缓刑的条件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此外,刑法规定,对于反分子和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缓刑也是有法定的时间期限,拘役的缓刑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还有羁押期间是可以抵扣刑期的,但是不可以抵扣考验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可以吗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承可以吗1、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


·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有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有什么条件?当我们遭遇到他人损害自身利益的时候,通常会选择的方法是起诉,但是在民事案件中,诉讼的立案标准是有着一定的......


·一、按揭房屋离婚改名到哪里去办理?
      一、按揭房屋离婚改名到哪里去办理?离婚后房产变更所有人,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规定,......


·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有哪些情形
      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有哪些情形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


·用人单位因为疫情可以延迟发工资吗
      用人单位因为疫情可以延迟发工资吗?可以延迟发工资的时间,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


·抢注册他人商标的行为违法吗
      抢注册他人商标的行为违法吗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犯法的,违反商标法和不正当竞争法。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


·酿酒作坊需要什么手续?
      酿酒作坊需要什么手续?白酒属于食品的一种,因此安全性是第一位,开小型酒坊就应该严把质量关,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对食品的......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通常准备资料: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结算审计报告等。拖欠工程款的起诉属于民事诉讼,因此拖欠工程款的起诉程序只要符合《民事......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


·企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什么?
      安全是保障公民生命和健康的基本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劳动力需求也进一步增加,劳动者的安全问题便也随之出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更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