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立遗嘱用不用公证?

一般立遗嘱用不用公证?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二、遗嘱订立的形式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的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三、遗嘱生效要满足哪些条件?并非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但不是订立要之后就需要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益,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公证遗嘱要比其它遗嘱的形式法律的效益更高一些,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适用自己的遗嘱形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国外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对于国外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若企业商标不幸在海外被抢注,国内公司应当积极准备,从国际条约、抢注国法律入手,及时采取法律行动,解决商标抢注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有哪些在劳动中,劳动者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与用工方发生劳动争议后该怎么办?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劳动者用劳动争议仲裁保护自己的合......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一、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益戚戚相关,因此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就不能大意。那么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应注......


·无过责任险有必要买吗
      无过责任险有必要买吗无过责任险有必要买吗如果车主投保了该附加险,就可让保险公司来负自身本应负的责任。还是有必要买的。购买无过责任险的好处:1、......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多少?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多少?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一、醉驾被单位开除有补偿金吗,如何计算?
      一、醉驾被单位开除有补偿金吗,如何计算?醉驾被单位开除是没有补偿金的。醉驾是刑事犯罪,应处拘役并处罚金,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


·公司法人突然变更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突然变更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突然变更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而进行风险规避的一种手段,在法人变更的过程中要依据一定的......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受让方的基本情况;2、公司状况及股权持有情况3、股权转让的份额及转让价款4、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5、双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