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知识产权纠纷可以仲裁吗?

知识产权纠纷可以仲裁吗?
  
  一、知识产权纠纷可以仲裁吗?
  
  1、知识产权纠纷可以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行政争议不能裁决;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仲裁的条件之一是有仲裁协议,如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
  
  (一)被侵权的知识产权必须具备有效性
  
  这一要件也即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在我国申请的,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核实与批准。知识产权的有效时间必须不能过期,也不能是正在进行申请的而尚未批复的,或者已经被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员会所宣布失效的。以上的有效性若不具备,则不能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诉讼。
  
  (二)侵权行为务必清晰界定
  
  这一要件也即原告方必须对侵权方的行为进行详细说明,并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事实上,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已对这一要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指出了侵权行为的种类及不能算作是侵权行为的事件。
  
  (三)侵权行为必须是以营利性为目的,而不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则应视情况而定。
  
  根据规定,如果以营利性为目的使用一项知识产权,在使用方必须获取所有者的许可,否则,则构成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营利性为目的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构成要件之一。
  
  (四)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由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所致。
  
  这一要件认为,无论侵权方的主观过错是有意性还是自身失误所致,都应对知识产权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如果侵权方能够证明这一行为的合法性也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但仍需要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等侵权的民事责任。
  
  仲裁、诉讼都是可以选择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办法,由于选择仲裁途径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故此在司法实践之中,大部分的主体都是采用的诉讼方法。知识产权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受害者若是能够与侵权者协商达成一致的,那么也不必采取法律途径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束河区片I号,东:邻西安街办事处,西、南、北与玉龙......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是,先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主观形态是怎样的,怎么立案?
      寻衅滋事行为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我国法律中规定,只有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此......


·喝酒开车是违反法律的,但是有些人不仅是酒驾,甚至出现了醉驾,
      喝酒开车是违反法律的,但是有些人不仅是酒驾,甚至出现了醉驾,醉驾是非常危险的,非常容易导致严重的交通,严重的还会导致人员伤亡。醉驾后出了刮擦......


·非股权投资方式成本低是的真实性
      非股权投资方式成本低是的真实性一、非股权投资非股权安排又称非股权投资、合同安排或非股权参与式国际直接投资,这是没有货币资本注入,一种合约投资......


·劳动合同法什么是童工,雇佣童工是否违法?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少企业还存在有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而有些人认为不满16周岁的劳动者属于童工,但是也有人认为不属于童工。对于童工的认定标准,是......


·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一、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978年1月1日后的出版物作品,版权期限从作者完成创作开始,直到作者死后70年都在《版权法》的......


·一、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吗?
      一、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签的项目公司中有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


·公司拖欠工资要找什么部门
      公司拖欠工资要找什么部门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


·预缴个人所得税多了如何退税?
      预缴个人所得税多了如何退税?预缴个人所得税多的情况下,当事人只需用在手机应用商店下一个“个人所得税”APP,然后按照提示注册并登录到个人账户,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