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房贷款办不下来 责任该由谁负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贷款办不下来 责任该由谁负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民法典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二、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1)贷款买房需要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暂住证等);(2)贷款买房需要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贷款买房需要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贷款买房需要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贷款买房需要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6)贷款买房需要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指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7)贷款买房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8)贷款买房需要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9)以上条款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且借款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人的损失,借款人应负赔偿责任。随着房价的上涨,以及人们理财意识的觉醒,我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贷款买房,每月边供房边赚钱,两者不误。这就必须要全面了解怎么贷款买房,准备充分才能使整个买房子贷款流程高效顺畅。而在出现办理不了房贷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应当清楚该如何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合同后感觉被骗该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感觉被骗该怎么办一、感觉被骗以后应该如何去做?现在很多商家也有许多给消费者的陷阱,例如买房子或者租房子的时候,都有很多上当的时候,......


·怎么向吉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治疗?
      怎么向吉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治疗?一、职业病申请提交职工可以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


·小学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小学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小学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小学改名字需要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是两类基本的民事责任,它们分别是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的核心问题。由于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是债法的组成部......


·罪犯被判拘役与缓刑哪个轻
      拘役与缓刑哪个轻拘役和缓刑都是我国刑法中较轻的刑罚方式,二者并不是罪名,所以不存在哪个罪轻的说法,但是二者的刑罚力度还是有区别的,那么哪个的......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一、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的五年内,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


·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一、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


·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一、在北京如何办理结婚登记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


·一、女方有外遇离婚男方有赔偿吗,这个要求合理吗?
      一、女方有外遇离婚男方有赔偿吗,这个要求合理吗?女方有外遇离婚男方是有赔偿的,这个要求也是合理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


·征地拆迁中,对哪些政府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一、征地拆迁中,对哪些政府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