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侵权的法定赔偿金额是多少?

著作权侵权的法定赔偿金额是多少?著作权侵权的法定赔偿金额是按照当事人的损失金额来进行计算。无法确定的情况之下,按照侵犯著作权人获得的利益来进行计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 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罚款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罚款金额是一千至五万元。二、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1、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侵犯他人著作权,首先经过警告提示之后,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这就是关于因为侵犯著作权所产生的一系列的损失,可以双方协商来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到法院来确定最终赔偿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构成盗窃罪的情形有哪些
      盗窃罪与一般盗窃行为的区分有数额和次数两个可供选择的标准,只要具备了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那么......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变更合法吗?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变更合法吗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


·法律规定的网络诈骗30万判多少
      法律规定的网络诈骗30万判多少年现在信息化社会已经在无形中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网络支付方式方式也越来越流行。但是伴随着网络发展而来的还有很多网络......


·非全日制用工能否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能否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


·划痕险只能喷7块,还有别的解决方法吗
      划痕险只能喷7块,还有别的解决方法吗在生活中,我们在买完车的第一时间就会去给自己的爱车上保险,这已然成了一个必要的步骤。那么关于划痕险只能喷7......


·失业金是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
      失业金是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


·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物业公司配套设施包括哪些?物业公司存在的价值、目的是为了给各位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自此,物业公司的职员才能获取经济效益,为了让这些业主能住......


·广东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所不希望的,但是当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时我们应该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比如:广东交通......


·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一、故意伤害犯罪预备要追究刑事责任吗?故意伤害犯罪预备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


·孩子的房子监护人是否有权出售?
      孩子的房子监护人是否有权出售?不可以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