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全责收到传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全责收到传票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的,就需要如期的到庭处理,对于当事人也是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法院在受理原告的起诉给你送达法律文书有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院的监督卡等,这是法院的规定动作。交通事故全责的一方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来确定。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二、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4、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5、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二)、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相应判决。二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强制对方履行赔偿义务。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如果双方没有协商好,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从而当被告收到传票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办理,从而不能拒收传票,不然就会按缺席的方式来进行判决,所以对于自己也要找到有利的证据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果园经营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


·离婚财产车分割问题一般怎么解决?
      离婚财产车分割问题一般怎么解决?1、分割一方名下的车辆,应该以离婚时车辆的价值为准,而不是以当时购置价格为依据,折旧是家电及车辆、房屋装修等消......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由谁承担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


·可以授予专利对象的有哪些
      可以授予专利对象的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一、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


·威海抚养费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威海子女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一、都同意离婚财产达不成一致意见怎么起诉?
      一、都同意离婚财产达不成一致意见怎么起诉?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


·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
      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在判断一个单位是否承担对员工的相关方面有负责的义务就需要通过认定二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维系他们之间的......


·人体轻伤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人体轻伤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一、人体轻伤二级鉴定标准是什么?人体轻伤二级鉴定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而定的,轻伤就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


·放纵走私罪最多判多少年?
      放纵走私罪最多判多少年?一、放纵走私罪最多判多少年?《刑法》有关放纵走私罪的条文规定:第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


·新婚姻重婚的还有效吗?
      新婚姻重婚的还有效吗?一、新婚姻重婚的还有效吗?新婚姻属于重婚的,肯定是无效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