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钱不还没有证明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证明怎么办?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借款情况的材料,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自身不利。欠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即使没有欠条,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也是可以追讨回欠款。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针对这种没有证据的情况,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债权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超过三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对方一次进行抗辩的,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二、法律规定是什么?《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现在很多朋友或者是亲戚之间关系比较要好,所以在进行借钱的时候也没有出具相关的欠条,或者说是借条,这个时候在涉及到欠钱不还,民事诉讼过程当中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确实有借款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要注意哪些问题?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要注意哪些问题?医疗纠纷相对一般的民事纠纷,具有专业性强、程序繁杂、时间周期长等特点,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处理医疗纠纷案......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一、20%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由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具体使用该款......


·在现在的生活中
      在现在的生活中,很多夫妻会存在着感情问题。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了,想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最好的方式莫过于好聚好散,但如果不能,也可以通过协议离......


·一、会计劳动合同模板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会计劳动合同模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会计劳动合同模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


·网络金融诈骗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网络诈骗的行为主要是由于此种行为能给当事人牟取巨额的利润,且就现实情况而言,网络诈骗的破案率是比较低的,也即风险比较低,所以此种行为在生活中......


·确立劳动关系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申请赔偿之前,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认定机构,在进行工伤认定的同时,会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交的相关资料,......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一、股权质押后可不可以执行财产可以拍卖股权,不可以执行财产如果股权质押优先受偿还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执行......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在工作中因为一些事受了伤,许多人不清楚法律规定,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到底属不属于工伤,单位应不应该给予赔偿,而且不知......


·对于过失犯罪如何取证?
      对于过失犯罪如何取证?过失犯罪的取证,可以根据认定疏忽大意的过失,关键在于正确判断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取证依据有: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


·触犯敲诈勒索罪怎么处罚
      一、敲诈勒索罪怎么处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