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抢救20天死亡没有钱赔如何处罚?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没有钱赔偿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三)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就会涉及到金钱的赔偿,但如果肇事的一方没有钱赔偿的话,那么就会被承担刑事的处罚,而对于处罚的标准一般就会按照受害者实际受伤的情况来进行确定,从而才能保障到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宝山区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市宝山区有很多工厂,一些小工厂由于管理不善,经常会发生工伤事故。职工遭遇工伤后,应该尽快的要求单位为其办理工伤认定。只有经过了认定,才能......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是什么?
我们经常能在各种大片里看到这么一个场景:一群训练有素的警察严密押解某个犯人,而另一边犯人的同伙也在密谋劫夺。在电影里看到这样的场景,往往紧张......
·新参保人员社保补缴前一个月的流程是什么?
新参保人员社保补缴前一个月的流程是什么?社保补缴的材料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社保是不能个......
·一般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一般定金合同何时生效?由于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因此定金合同在依法成立的时候并不会同时生效。按照规定,定金合同的生效应该是从一方实际交付了......
·一、店面房房东违约能否赔装修费?
一、店面房房东违约能否赔装修费?租赁合同因被解除而终止的,对形成附和部分的装饰物在剩余租赁期内的价值如何分担因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而不同:因不可......
·一、交通事故赔偿件起诉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件起诉所需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在合同的管理中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制度具有规范性,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化、合......
·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包括哪些
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包括哪些一、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找一下机构处理: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
·职务发明专利法律性质是什么?
职务发明专利法律性质是什么?我国《专利法》第6条中规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为......
·一、离婚财产数额较大怎么分?
一、离婚财产数额较大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