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重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医疗费
  
  【赔偿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计算方法】: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
  
  【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方法】: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赔偿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政级别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计算方法】: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陪护费
  
  【赔偿标准】: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方法】: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计算方法】: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六、残疾用具费
  
  【赔偿标准】:因伤残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计算方法】: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七、丧葬费
  
  【赔偿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计算方法】: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目前,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都规定有丧葬费的具体标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起草者的解释,此丧葬费已包括了“存尸费、尸体运转费、尸体整容费、火化费、寿衣费等费用。”至于死者方大办丧事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赔偿。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赔偿标准】: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计算方法】: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九、交通费
  
  【赔偿标准】: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计算方法】: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合理的交通费用等,一般视患者病情、伤型情况并结合当地交通条件而定。但是患者出于故意耗费而支付的不必要的各种交通费用,不应当列入赔偿范围。
  
  十、住宿费
  
  【赔偿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计算方法】: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相继公布了《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一般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一般赔多少钱?1、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具体赔偿多少钱由案情而定......


·专利除了原始取得还有哪些?
      专利除了原始取得还有哪些?一、专利除了原始取得还有哪些?1、原始取得,也可以说是自主研发。2、专利转让,直接将专利权转让给对发,收取转让费......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


·一、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河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


·什么是代物清偿?
      什么是代物清偿?一、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是什么?通常情况下,合同债务人原则上应以债的标的履行,不得以其他标的替代,否则不发生清偿效果。于......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
      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尽管现在网络技术发达,但还是有很多人对于网络操作不熟练,比如,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签实现,那么,买卖二手房网签可以不......


·股东未出资到位能行使股东权益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股东未出资到位能行使股东权益这一说法是否正确股东未出资到位能行使股东权益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


·拆迁奖励够高,协议就一定能签吗?
      拆迁奖励够高,协议就一定能签吗?拆迁奖励够高协议也不一定能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由被拆迁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好签订的,拆迁......


·工伤员工被辞退有哪些赔偿
      工伤员工被辞退有哪些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