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在生活中,发生车祸后,交通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了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却不给钱的情况很常见,当你遇到这种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简单的讲一讲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一、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
  
  1、如果已经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你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
  
  2、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可以委托律师给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
  
  二、可以申请“代位赔偿”的情况
  
  1、对方车辆无保险。
  
  2、对方无赔偿经济能力。
  
  3、对方故意拖延或者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三、肇事车辆未购买保险,也没钱赔偿。那这个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一)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
  
  根据该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应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提出救助申请。
  
  (1)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3、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2)申请垫付丧葬费用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3、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二)走保险“代位追偿”
  
  何为“代位追偿”?其实就是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甚至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申请代位追偿的条件:
  
  1、代位追偿是适用于“车损险”,就是说你只能代位赔付你自己车辆的损失,其他如人伤、物损等都不行。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也都不适用“代位追偿”。
  
  2、只有当对方负全责的时候,车险代位追偿原则才能够起作用。
  
  3、如果事故时自己单方面的操作问题造成的,例如撞树、撞墙等这些都是不可以申请代位追偿的。
  
  申请代位追偿需要准备4样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方的信息,如果现场没有获取,可以出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去调取。
  
  3、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4、保险单。
  
  以上是我们为你总结的车祸对方全责不给钱怎么办的处理办法,你再遇到这种拒不赔付的行为知道怎么去处理了吧?我们提醒您:遇到这种拒不赔付的人一般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去解决,学会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
      购房者去世房贷该怎样处理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


·罪犯被判刑两年可以减刑吗
      根据各个刑罚的刑期来看,被判刑两年的一般都是指被判有期徒刑,此时需要罪犯到监狱服刑,积极进行改造。而在服刑期间也是有可能获得减刑机会的。那现......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恩施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1、侦查阶段......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股权质押利息逐渐成为公司和个人快速融入资金进行股权质押所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出质人把自己所有的股权质押后,用......


·孩子五岁抚养费给多少,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抚养费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关于孩子教育和生活的一些必要的相关费用。曾经就有人问我们,夫妻离婚时,孩子五岁抚养......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


·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具体?
      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1、不可抗力《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


·绑架罪缺少什么证据不能判刑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一、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


·专利权预先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专利权预先保护的方法有哪些?在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1、协商、谈判;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3、提起专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