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价格欺诈赔偿2023规定是怎样的?

价格欺诈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价格欺诈赔偿规定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法律规定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1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3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保护是非常的重要的,我们国家对于价格欺诈这种现象会做出严厉的打击,主要就是体现在赔偿方面。这种赔偿它是带有很大的惩罚的性质的,所以一旦遇到的话,需要按照价款或者说是接受服务的三倍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调解什么时间能开庭?
      离婚调解什么时间能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法》第一......


·原告代理人庭前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原告代理人庭前准备的材料有哪些?需要准备起诉状、与起诉状对应的证据材料、代理词等,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


·刑法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刑法不批捕的条件有以下几点: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


·法庭开庭被告人没来
      一般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原告和被告当事人双方会在法院进行开庭之前受到法院的相关的传票通知,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出庭的时候准时出庭应诉。那么,如......


·出租车撞人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出租车撞人赔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出租车撞人赔偿规定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的规定并无区别,在撞人后需要根据交通部......


·同居有小孩后能否要抚养费?
      同居有小孩后能否要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1、子女抚......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案件当事人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从的就可在判决生效前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


·小孩父母带大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进行的?
      小孩父母带大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进行的?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近年来公寓居住的人越来越多。“租售同权”的出现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广泛关注。......


·乡镇物业管理的职责有哪些
      乡镇物业管理的职责有哪些?随着小区样式的居民区的兴起,小区生活也渐渐走进了乡镇这样的地方,在人们的眼中,物业无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它和业......


·欠钱不还只有手机号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手机号怎么办?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