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所得税退税国库处理中需要多久到账?

个人所得税退税国库处理中需要多久到账?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成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但是由于特殊时期,最长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到账,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操作流程是:1、打开个人所得税软件,然后在软件的首页个人中心中点击登录。2、登录上以后回到主页,然后在主页中点击我要查询的功能按钮。3、点击,我要查询后在我要查询中找到申报信息,查询中的申报查询功能入口。4、进入功能查询后,在已完成中找到当前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然后点击查看详情。5、在详情页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前应退的金额,然后点击退税记录按钮。6、点击退税记录后,可以在当前退税记录中查看到当前的退税状态,如果到国库处理,那么就表明正在退税中。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费用有哪几类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提出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的,可以在网页上查询退税进展,通常情形下,提交申请之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就会被审核,对于那些不满足退税条件的,此时该退税申请并不会被通过。并且也存在虽然申请退税,但是被要求补缴税额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公开什么信息?
      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公开什么信息??1、第一市县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向被征地农民公开的信息如下:(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与出租车发生碰撞误工费只怎么算?
      与出租车发生碰撞误工费只怎么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在签署合同后村民代表会议能否变更合同
      在签署合同后村民代表会议能否变更合同一、合同变更的条件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多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交通事故,谁都不希望发生,可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就要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安抚好受灾家庭。那么,您知道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


·辞退试用期员工条件有哪些
      辞退试用期员工条件有哪些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公司要员工赔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要员工赔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


·打架刑侦拘留最长多久?
      打架刑侦拘留最长多久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4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对于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此时也是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的,当然这时是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的。那您知道这个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


·布吉南岭村房屋出租纠纷如何解决?
      布吉南岭村房屋出租纠纷如何解决?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


·检验笔迹是电脑鉴定的吗?
      一、检验笔迹是电脑鉴定的吗?可以通过电离进行鉴定;是否原始笔迹鉴定;正常笔迹鉴定;变化笔迹鉴定;伪装笔迹鉴定;摹仿笔迹鉴定;签名笔迹鉴定;数字......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