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一、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合同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应当积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仲裁前,应当确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后,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或合同约定责任的具体方式。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履行定金罚则等。当事人再根据合同的性质,违约程度,自身需求等,在上述方式中选择最佳的诉讼策略进行诉讼。当然除了上述前四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采用其他的救济措施,如履行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或退货的救济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采用解除合同终止履行等救济措施
  
  二、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此时违约方就要向守约方承担一定的责任。当事人遇到合同违约一般有以下处理方式:第一,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比如:违约程度已经达到合同解除条件时,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依法解除合同。第二,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双方能够协商处理的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守约方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违约责任一般包括要求对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三、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3、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立案侦查及审判时间是这么规定的
      立案侦查及审判时间是这么规定的一、立案侦查及审判时间是这么规定的?1、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


·开庭最后陈述完还可以退侦吗
      一、开庭最后陈述完还可以退侦吗?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前都可以要求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就不能定罪了吗
      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就不能定罪了吗?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也是可以定罪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


·离婚房产公证期限是多久?
      离婚房产公证期限是多久?离婚房产公证期限没有确定的规定,但是一般分为3类情况: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


·我国对于醉驾的案件
      我国对于醉驾的案件,判处的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进行着更新于完善。鉴于醉驾事件的突发性,以及其特殊的案件性质,对于案件当中的突发情况相关法......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一)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


·受胁迫签订的借条有效力吗
      受胁迫签订的借条有效力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


·商标侵权案件判赔金额过低应该在几天内上诉
      一、商标侵权案件判赔金额过低应该在几天内上诉?商标侵权案件判赔金额过低应该在十五天内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


·一、兼职可以随时辞职离职后有工资吗?
      一、兼职可以随时辞职离职后有工资吗?没有工资,辞职后就属于是失业人员,不属于是任何一个用人单位的员工,所以也没有单位会发工资。一般来说劳动者......


·传销非法所得30万判几年徒刑
      并不是按传销所得金额判刑,而是按责任判刑,分为组织策划、介绍、胁迫、诱骗等。我国刑法规定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民法总则不得非法收集出售他人信息 2021年1月1日起
      根据民法总则不得非法收集出售他人信息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随着网络的发展,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越来越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