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
  
  一、商标无效宣告需要哪些条件?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
  
  注册时,由于商标局的疏忽核准注册,他人也没有提出异议。这种获得注册的商标,本来就不应被核准,所以会被宣告无效。
  
  2、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的商标
  
  欺骗手段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向商标局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交伪造的申请书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的行为。
  
  3、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注册在了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很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商品来源的混淆的,这个注册商标可以被宣告无效。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已经在中国取得注册的驰名商标
  
  注册在相同类似或者不相同不类似的商标上,容易使公众导致混淆,损害驰名商标人利益的,该注册商标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5、商标代理人私自注册委托人的商标
  
  商标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
  
  一般情况下,是商标代理机构,把委托人委托注册的商标,拿去注册成自己的商标,收了钱又抢注委托人的商标,这种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6、在先权利人有合同关系、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的商标存在,还将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
  
  7、地理商标但商品并不是来源于该地理地区
  
  商标中包含有商品的地理标志,但是其实商标并不是来源于该地理标志的地区,并且商标注册人知道该情况,那么这种商标也会被宣告无效。
  
  8、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
  
  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这种情况下,在后注册的商标也会被宣告无效。
  
  9、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商标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10、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标
  
  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不能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
  
  二、注册商标宣告无效有什么后果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的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注册证会被收回,该商标不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提出宣告商标无效的请求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对于任何不满足商标注册条件的,但是却已经注册成功了的商标,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商标无效的请求。但是更多的,是由权益受到伤害的主体提出无效请求。一旦商标局核准发现确实不满足注册条件,就会徐昂商标无效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销赃罪量刑标准与金额有关系吗
      有关系的,金额越大,责任就越大。如果仅有一次:1、收赃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在10000元以上不满15000元,基准刑为管制刑......


·个人工伤鉴定单位证明吗?
      个人工伤鉴定单位证明吗?个人工伤的鉴定是需要单位证明的,工伤鉴定需要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因为医疗事故赔偿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医疗纠纷,此时就会涉及到对患者或死者家属赔偿的问题。那么医疗纠纷......


·一、父母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


·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
      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一、买房房东拖着不过户怎么办?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法院判决zhi后可以强制过......


·贷款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是怎样的
      贷款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是怎样的1、起诉是最基本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起诉时,既要选对起诉时机,又要注重诉讼效益。在实践中,为节约费用,有的......


·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被继承吗?
      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被继承吗?一、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被继承吗?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可以被继承,任何人身权利都不能被继承。著作权......


·反洗钱与非法集资的概念是什么
      反洗钱与非法集资的概念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反洗钱与非法集资的概念是什么?1、反洗钱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


·韩城市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韩城市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韩城市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


·一般是去哪里做工伤认定
      在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可能也是让很多当事人比较头疼的时候,毕竟谁也不想发生工伤,但要是真的不幸发生了,也不得不去处理,否则的话就会给......


·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法律明确认为,女方是弱者,在分割财产时应给予充分的考虑。原因在于妇女在婚后对家庭的贡献大于男人;她们操持家务、生育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