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20年时间。如果犯该罪,且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则会被法院定罪判刑。若不在追诉时效期间内,起诉不会被法院受理。也就意味着超过20年的时间的话,那么不再对于这个罪名来进行处理。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第二条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第三条 对于外国籍被告人身份无法查明或者其国籍国拒绝提供有关身份证明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代社会拐卖妇女儿童这种行为是坚决不被允许的,一旦发现这种行为的话,积极的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公安机关会立案进行侦查。当然了,这类型的案件有追诉时效的规定,通常情况是20年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十问涉及什么知识?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十问涉及什么知识?解除合同经济赔偿金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薪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定......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是否允许?
      故意伤害刑事和解是否允许?故意伤害刑事和解是允许的,但是实际上这种和解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说只是关于民事赔偿方面所达成的一致的意见,而对于刑法当......


·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著作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
      转让著作权交什么税,著作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怎样办理著......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


·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
      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


·民事诉讼法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办?一、选择管辖法院采取的原则是什么?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


·宁乡征地补偿标准均价是怎样的
      宁乡征地补偿标准均价是怎样的一、宁乡征地补偿标准均价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


·法律援助要收费的吗,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要收费的吗,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但又想聘请律师的,可以按照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申请法律援助......


·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2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是什么?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是什么?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主要有:1、申请主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