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比例46与股东权益有什么关系?

股权比例46那么相对于的股东享有自由保护的权益,具体各股权比例与股东权益的关系如下:股权是股东利益最直接的体现,持有一定的股权比例意味着股东在特定事项上享有特定的权利,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对公司的发展或者决策起到不同的作用。1、66.67%:绝对控制权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持有公司2/3以上股权的,意味着可以决定股东会决议的全部事项。2、50.01%:相对控制权如公司章程无特殊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持有公司二分之一以上股权,即可以决定除绝对控制权所涉特殊事项以外的全部事项。3、33.34%:自我保护权虽然不能决定股东会的一般事项,但是可以决定公司是否能够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特殊事项。4、10%:股东会议召集和主持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5、3%:股份公司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6、1%:股东代位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购买了公司的股份,那么就可以成为股东,但是股份比例的多少,是直接与股东权益挂钩的。比例高意味着话语权重,个人红利也会多一些,相应的需要承担的责任也会高一些。故此各位投资者需要先确定自己的实际情况之后,再购买股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加班工资可以按基本工资算吗?
      加班工资可以按基本工资算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


·申请版权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版权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量多少可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量多少可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长期股权投资的好处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的好处是什么?我们都知道,股权是一家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大小叫做股权,股权越大,证明你的股份越多,股份是可以拿去投资的。相信很多经......


·给孩子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给孩子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


·受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受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在于它们是一种对合犯罪,也就是行贿和受贿互为条件,从它们行为角度看,有行贿才有受贿存在......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怎样的我国法律考虑到不同的案件类型、案件发生地等因素,对纠纷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法定管辖是......


·我国的定额税指的是什么?
      我国的定额税指的是什么一、我国的定额税指的是什么1、定额税,也称“定额税率”,是指对单位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收的税。定额税计算简便,适用于......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强制解散公司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强制解散公司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


·单位受贿罪与个人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一、单位受贿罪与个人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单位受贿罪与个人受贿的区别个人受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个人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他人财物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