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没授权可以转让吗?

专利没授权可以转让吗?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没有授权时,技术方案的所有者没有专利权,只有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但对受让者来说具有一定风险,要注意授权前景。《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二、专利转让的手续1、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寻找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2、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3、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专利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5、等待专利转让结果。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专利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是可以依法转让的,甚至可以利用专利出资,成为公司的股东,但是专利成为出资的资格要求专利可以依法转让,转让人要有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依法转让,受让人应当注意有无授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以离婚三年起诉争取抚养权吗?
      可以离婚三年起诉争取抚养权吗?离婚三年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只要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形,都是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


·经济合同违约罚金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什么?
      经济合同违约罚金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什么?违约金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取违约金,属于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收入,按会计准则要求,应作为营业外收入......


·死刑犯是否具有生命权
      1,死刑犯在未被依法执行死刑前应具有生命权。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并且生命权生而平等,不因种族、民族、性别、身份等......


·拐骗儿童罪抢劫儿童是否可以判处缓刑
      拐骗儿童罪抢劫儿童是否可以判处缓刑?拐骗儿童罪抢劫儿童一般是不会判缓刑的,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注册资本股权比例是否有关系
      注册资本股权比例是否有关系?1、注册资本股权比例是有关系的,股份的比例就是按照出资比例算的。2、各个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金额没有限制,由股东自行......


·加班补调休是属于合法的吗?
      加班补调休是属于合法的吗?一、加班补调休是属于合法的吗?只要双方同意就是合法的;1、用人单位,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按排补休。2、......


·新股申购额度是什么意思
      新股申购额度是什么意思一、新股申购额度是什么意思上交所通知,投资者进行新股计合谋从前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T为申购日)前20个交......


·看守所拘留十五天能否探视
      看守所拘留十五天能否探视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


·车辆交强险的保费是怎么算的
      车辆交强险的保费是怎么算的不管是针对车辆的什么保险,在投保之初都是需要先交纳相应的保费,否则日后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不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只是习惯了每月扣除一些工资作为个人的社保支出,但是真正到用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的......


·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否需要返还
      恋爱之间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通常认为是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尤其是大额的赠与,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明白这属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者接受。一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