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没赔偿就结是否合法?

一、交通事故没赔偿就结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没赔偿就结是合法的,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对于交通事故结案事宜时,出具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已经出具责任认定书即可确定,案件已经了结。交通事故理赔程序规定: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一)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当代社会交通事故后续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金额来进行确定。当事人关于协商金额并不能够达成一致的,这并不会影响交通事故,结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要求对方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卖不破租赁期间的租金归谁
      买卖不破租赁期间的租金归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


·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有均等的分配权利,在离婚时,这部分共同财产要由夫妻双方一同分割。实践中夫妻离婚由于财......


·检察院批捕不提审犯罪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不提审犯罪嫌疑人吗?一般不提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分向细则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一、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细则:分向细则①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细则;②桩基工程监理细则;③主体工程监理细则:钢筋......


·检察院通知认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有些人在犯了罪的时候并不承认,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所以有些人是拒不认罪的,可能对检察院下发的通知认罪并不理睬,甚至拒不接收,其实检察......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可以根据《中......


·房屋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
      很多人以为自己拿到了土地使用证就能永远使用相应的土地,但其实我们平时住的房子的使用证一般都会在五十年过期。虽然几十年看上去很长但也会有到期的......


·驾照换证需要什么手续?
      驾照换证需要什么手续?1、准备2张一寸照片,体检合格证明,其中的一张照片贴在体检表的右上方,另一张留着换新证用。2、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到办证大......


·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的事
      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的事,也是整个家庭的事,其中对有小孩的家庭来说,伤害是非常大的。很多人由于自己单方面的原因想跟对方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对方并......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监护的法定义务和权利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监护的法定义务和权利,必须履行。如果父母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本人或另一方监护人可以起诉当事人维权。《婚姻法》:第......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赔偿项目有哪些?1、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