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婚被害人都有哪些人?

重婚被害人都有哪些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属于共同犯罪吗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的行为。如果两个人都符合这个情况,那就可能分别判处重婚罪,此时,一般没有“共同犯罪”一说。2、有没可能第三人构成重婚罪的共同犯罪呢?比如一男A领结婚证后又与一女B领结婚证,其领第二张结婚证过程中,A的一个朋友C明知此事,还积极帮助A办理第二张结婚证的申领事宜,此时,C就可能涉嫌重婚罪的共同犯罪。三、重婚罪的犯罪主体是几个人主体人数不能一概而论,可能为一人,可能为两人,也可能是三人以上。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知对方已婚,对方采取欺骗手段,谎称未婚),犯罪主体只是一人,两人的情况比较常见,不再赘述。如果在重婚或者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还有帮助犯或者教唆犯,就可以出现多个犯罪主体。由上分析可见,重婚并非“必要共同犯罪”,单个人也可以构成。实践中,重婚的双方当事人是否都构成犯罪,要区分以下情况:1. 重婚一方,肯定构成重婚罪,会被判刑。2. 与重婚一方结婚的人,如果知道对方重婚而结婚或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可构成重婚罪。如果不知道,不构成重婚罪。实务中,不知情的第三方,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法律婚姻关系,都是不构成重婚罪的。此外也要提醒各位,无论之前是否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从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那天起,就要与对方结束婚姻关系,法律婚姻的,立即办理离婚手续,事实婚姻的,则要结束同居的关系,避免构成重婚罪,受到相关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人欠多少钱才可以立案?
      债务人欠多少钱才可以立案?首先,如果出借人因为朋友借钱长期不还受到严重的困扰,选择去报警处理的话,因为借款纠纷不涉嫌犯罪,所以首先不会被警......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凤山镇在县城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登场坳村、黄道山村、......


·刑事案件受害人要求抗诉申请书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受害人要求抗诉申请书怎么写刑事抗诉请求书的写法:1、首部。要求居中写明标题。2、正文。要求写明:第一,请求抗诉的起因,即抗......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


·虚假诉讼罪报案材料有哪些
      随着法治社会的构建,您对于各个法律规定越来越了解,我们都知道刑法总则对于犯罪的构成有很详细的规定,分析构成某个犯罪,四大构成要件是必须要分析......


·公益性墓地对外销售犯法吗
      犯法,经营性公墓严禁预售、炒卖墓位、传,销等违规销售活动。经营性公墓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在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入职不签劳动合同怎么投诉?
      我们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是入职后最需要解决的事。因为种种原因,总会有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并且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不签劳动合同的投诉问题......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我国的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是不可分割的。建筑工程质量有保障,也就代表着地基打的稳。而装修工......


·在我国离婚后什么情况能要回抚养权?
      在我国离婚后什么情况能要回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


·委托合同终止情形具体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情形具体有哪些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


·出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