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意向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意向书具有法律效力吗?意向书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内容具体明确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具备了合同的内容,可以认定有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关于劳动合同意向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个问题,因为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对意向书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规定,所以也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但只能说意向书不能取代劳动合同书,如果公司只签了意向书,没有签劳动合同,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撤销权诉讼费用是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用是多少一、债权人使用撤销权诉讼费用如何计算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花费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的,该第三人也要适当......


·一、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


·劳动合同离职要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离职要违约金吗?有约定就要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北京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项目内容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人们安全意识淡薄,不注意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意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后果,如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抗辩权,在实践中也是较为常见的,但是由于不少公民由于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


·借条上可以定滞纳金吗?
      借条上可以定滞纳金吗?借条上可以定滞纳金,滞纳金应是利息,只要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36%就可以得到支持。民间称呼的高利贷,其年利率往往高于36%,也......


·提出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需要多久
      提出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需要多久?一、管辖权异议的含义1、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2、是指当事人......


·业主委员会章程规定
      其实现在很多的朋友所在的环境和小区都是很不错的,而且大多数的小区里面都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这主要是为了广大的业主代表们一起协商和策划为了您......


·债权人如何通过诉讼方式讨债
      在欠债人不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向欠债人讨债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诉讼讨债是最后的选择,也是最为有效的讨债方式。那么,债权人如何通过诉讼方式......


·中标人没有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解除合同吗
      中标人没有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解除合同吗一、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适用一切合同的解除条件,学说称为一般法定解除条件。该法第148条和......


·构成抗税罪该怎么处罚?
      构成抗税罪该怎么处罚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