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若是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

一、若是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侵权的被告首先需要停止侵犯商标,然后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侵犯注册商标罪的量刑重在涉案数额,具体还需要根据案情做出判断。二、如何才算商标侵权关于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或者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1)被控侵权的商标(2)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实施了商标侵权的行为之后,是有可能被商标的注册方起诉的,此种情形在拿到法院寄来的传票之后,需要停止使用涉案商标,然后计算因此商标的使用带来的盈利,并委托专业人员计算一下受害者的损失,然后主动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聚众斗殴一般会被刑拘多久?
      聚众斗殴一般会被刑拘多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估计可能要逮捕,那么时间就很长啦,而拘留最长37天。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不得超过37天。之后,转......


·北京个人五险一金怎么交,怎么用?
      在北京工作,一般企业都会给交五险一金的,不管在哪个地方工作都会在每个月按时去缴纳这五险一金,但是每个地方每个单位的交纳的费用基数可能也不同。......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


·一、参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合法么?
      一、参保单位和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合法么?1、根据有关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


·一、买卖不破租赁在执行程序中适用瑕疵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在执行程序中适用瑕疵有哪些?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国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需要根据土地的征用面积给予被征地人员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征收土地的丈量。征地部门会......


·夫妻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多久?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方式和诉讼方式,而此时选择不同方式离婚的,当事人所需要办理的离婚手续不同,当然具体耽误的时间也是不同的。这其中,诉......


·二级市场并购基金是什么?并购基金有哪些盈利模式?
      二级市场并购基金是什么?并购基金有哪些盈利模式?一、二级市场并购基金是什么?并购基金是专注于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一般选择处于稳定成长到成熟期......


·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有几种
      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有几种一、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有几种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