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 一、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

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
  
  一、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
  
  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
  
  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
  
  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
  
  二、侵害企业名称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民事责任。
  
  企业名称权首先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侵犯名称权的行为首先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还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但是,对于侵犯名称权的损失及赔偿额的计算问题,目前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进行专门规定。
  
  2、行政责任。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在处理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案件中,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三、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司法实践中,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属于不正当竞争,比如冒用其他企业的名字从事相关业务的,对这种行为,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标准通常是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确定专利是否被侵权
      怎么确定专利是否被侵权一、怎么确定专利是否被侵权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


·房屋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怎样的
      房屋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怎样的房屋投资入股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利润共享、......


·精神病的司法鉴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都是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委托的。犯罪嫌疑人被送来做鉴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作案前有精神病史,公安机关或司法机......


·立案后多长时间可以开庭?
      立案后多长时间可以开庭?一、立案后多长时间可以开庭?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


·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隔离期间、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入户抢劫如何认定,怎样认定入户抢劫
      我们都知道入户抢劫的罪行要比一般的抢劫行为严重,因此《刑法》中对这样的行为是给予了严厉处罚的。不过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了解......


·信用卡的债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信用卡的债务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


·自书遗嘱没有日期怎么办?
      自书遗嘱没有日期怎么办?没有日期的自书遗嘱是无效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


·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


·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
      一、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如何追缴?侦办行贿案件行贿现金在侦查阶段由侦察机关追缴,从罪责相适应、案件实际情况及方便执行的角度,应考虑向行贿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