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案件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似于国外学者的“微罪不起诉”,笔者认为这样称谓能体现其性质,还是比较科学的。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三、证据不足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几种,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几种,有什么法律后果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当遇到一些情况,比如:双方对......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才能合法合规?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而根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事由的不同,法律上也有不同的规定,接下来......


·欠款纠纷诉讼应该怎么来解决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
      欠款纠纷诉讼应该怎么来解决债权人在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而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则容易发生欠款纠纷。此时虽然解决的方法很多,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作......


·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一、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


·离婚证丢了有什么后果?
      离婚证丢了有什么后果?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


·一、遗赠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一、遗赠的有效条件都有哪些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指被继承人......


·应付账款借方余额有什么作用
      应付账款借方余额有什么作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最重要的部门就是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掌握着整个企业的资金运转和一些债务债权的问题,并且企业在日常的......


·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在离婚后,很多人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关于抚养费怎么支付的问题,父母对孩子是负有抚养的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离婚是为了什么,都需要给予孩子相应的生活......


·抓进看守所多久判刑
      没有最短时间的规定。“通俗的说,没有最快,只有更快”,嫌疑人是否认罪,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涉案人数都会有所影响。有的案件简单的认罪的,采用速裁......


·设备供货合同应该怎么写?
      设备供货合同应该怎么写?设备供货合同范本: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依据是什么?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依据是什么?交通伤残等级鉴定依据是鉴定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必须在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