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构成重婚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不构成重婚罪的行为有哪些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二)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二、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资金市场运作的根本,资金的作用有很多。现实社会中,很多人都将资金作为自己投资的基础,他们将资金投资到很多领域,......


·车祸责任划分对半如何赔偿?
      车祸责任划分对半如何赔偿?车祸责任对半用法律术语来讲就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此时车祸中的当事人都是承担50%的法律责任。同等责任也分情况:1、如果双......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一、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算转移财产吗?是否算转移财产就要看此财产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过同意而过......


·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7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


·新三板收购报批流程
      确定收购意向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
      我国有两种传统类型的公司一种就是我们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在公司设立之后,会有公司名称的规定,名称中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


·媒体不实报道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
      媒体不实报道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构成侵害名誉权,媒体不实报道可以起诉名誉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是......


·东莞社保分几个档次
      东莞社保个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


·高空坠物安全防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们都认为,天上掉馅饼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但是,天上掉的不只有馅饼,还有足以伤人生命的坠落物。随着高楼不断林立,高空坠物的危险进一步增加,人们......


·哪些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哪些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


·订立遗嘱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订立遗嘱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二)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