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版权转让合同中可以转让哪些权利

版权转让合同中可以转让哪些权利
  
  一、版权转让合同中可以转让哪些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以下: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权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当按所载合同金额的0.5‰贴花,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所以,对个人转让著作权应当按所载合同金额的0.5‰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版权转让之后,作品的修改权是属于受让方的,也就是说修改权属于版权的受让者,修改权也就是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所以,版权转让之后,原作者就已经失去了作品的修改权。但是,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而改编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修改权不受保护期限的限制,所以,作者死亡后,修改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刑事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


·没领结婚证的财产怎么分割
      没领结婚证的财产怎么分割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咋规定的
      由于法律没有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务中理解不一,作出的裁判各不相同,既不利于公平界定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也有违法......


·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确实有的时候想要购买房屋或者是购买大件商品,资金不够的话需要向身边的人借钱,如果一旦借钱的话,就会形成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


·行政执法查处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执法查处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执法查处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行政执法查处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合同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合同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财产损害侵权四要件有哪些?
      财产损害侵权四要件有哪些?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


·独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独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一、独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行业现状有哪些?
      融资担保业务具有着一定的金融性质,同时对于融资的公司来说又属于中介机构。市场上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包括借款,透支或者通过合适的渠道发行一部分......


·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消防安全我们都不陌生。尤其在工程建筑中,消防安全更是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使工程建筑更加安全,也为了以后工程的质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