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外省的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外省的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起诉时没有约定的,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欠钱说还但迟迟不还怎么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建议方法如下:1、要收集借过钱的证据:如果借的金额较大,则需要出示转账证明或者取现金的凭条。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对方要过钱的证据,主要是为了防止债权过两年诉讼时效。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或者以录音、录像等形式证明曾向对方要过钱。三、欠钱不还起诉后立案审查的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欠钱不还对于债权人而言,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起诉是债权人最后的权益保障方式,如果在起诉之前,先通过协商或者是调解等方式解决的,自然是最好的,可以节省当事人的金钱以及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开除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劳动合同开除违约金需要支付吗?劳动合同开除违约金不一定需要支付,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规定是哪些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规定是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


·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如何计算?
      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在进行生意往来或者物品交易的时候,卖方一般会向买方发出要约,但是并不是要约只要发出后就始终有效,要约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


·房产纠纷法诉讼费怎么算?
      众所周知,房产纠纷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那么,房产纠纷法诉讼费到底该怎么算?其实,诉讼费用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如果双方都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如果双方都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一、如果双方都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如果双方都患精神病离婚孩子谁夫妻任意一方的父母抚养,具体此时孩子归谁抚养由......


·拘役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拘役可以由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法偿还贷款怎么办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社会的贷款业务也在不断的进步。我国为了防止个人贷款的的不良情况发生,特制订了连带责任担保人制度。相关的连带责任......


·土地使用证没有了能否过户
      土地使用证没有了能否过户吗这样的房子其实是不能过户的,不能过户的意思就是不能到国家有关单位登记,这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这个房子是不属于你的,房......


·劳动合同法14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14条司法解释是什么?劳动合同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了解的一项法规,因为涉及到双方的合同利益问题,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此对......


·离婚了非抚养一方的探视权可以放弃吗
      离婚了非抚养一方的探视权可以放弃吗一个家庭的结合不是三天两头搞定的事情,一个家庭的破裂肯定也是长时间的消磨和伤害造成的结果。我国婚姻法对离婚......


·在立案侦查期限可以抵刑期吗?
      一、在立案侦查期限可以抵刑期吗?在立案侦查期限可以抵刑期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