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肖像权属于什么案件 一、侵犯肖像权属于什么案件?

侵犯肖像权属于什么案件
  
  一、侵犯肖像权属于什么案件?
  
  侵犯肖像权属于民事案件,肖像权侵权的责任主要是: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关于肖像权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释规则】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除权】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姓名许可和声音保护的参照适用】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侵犯肖像权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对于肖像权侵权行为也不是必须要到人民法院起诉,侵权方和被侵权方能够协商处理是最好的,但为了新闻报道正常的使用照片,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合理使用照片的不算侵犯肖像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交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企业和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是企业的义务。有些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员工和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什么是警务监护人员?
      法律规定什么是警务监护人员?辅助警察办案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一种弥补警力不足而创立的新型职业,警辅不同于交警和辅警,是公安局交管局依法聘用人员......


·房子强拆被拆怎么评估
      房屋被强行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


·公司法人需要给自己交社保吗
      公司法人需要给自己交社保吗?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总经理一般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签署各种文件,管理经营公司。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的职工只要和......


·公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公路的修建是我国建筑工程当中的重要,不管是普通公路还是高速公路,在修建的时候都有着严格的质量检验。并......


·一方在监狱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方在监狱离婚财产怎么判?一、一方在监狱离婚财产怎么判?夫妻一方在监狱的,自由的另一方想要离婚的,跟一般起诉离婚的程序是差不多的,就是起诉......


·失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何处罚失火罪?
      近年来,森林火灾频发,有很多都是由于游人的失火犯罪行为导致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那么,失......


·无证房强拆该怎么赔偿
      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对于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房子是可以补偿的:1、祖宅;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一是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


·工伤认定后能不能提前退休
      工伤认定后能不能提前退休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


·现在由于老人财产分割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现在由于老人财产分割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于是有很多父母在自己身体健康、头脑清晰的时候,都会选择订立协议,将自己的财产、房产等进行分配,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