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同一女性不止与一个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女的犯重婚罪吗?

一、同一女性不止与一个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女的犯重婚罪吗?同一女性不止与一个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女的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若是发现配偶与其他主体也存在婚姻关系的,此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一旦认定重婚是存在的,那么该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若是因为此段无效的婚姻使得没有过错的一方受到了财产损失,可以要求获得赔偿。对于有过错的一方,一般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高院关于醉驾新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关于醉驾新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一)危险驾驶罪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


·肇事逃逸后保险能赔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法为: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1、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怎么理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是关于伪货币罪的定罪量刑,那么伪造货币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怎么理解呢?接下来我们......


·侵犯著作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


·女方没抚养能力男方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女方没抚养能力男方不想要孩子怎么办?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往往是孩子受到了最大的伤害。在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属其中一方,但实践中往......


·婚内涉嫌重婚罪有受害人吗
      一、婚内涉嫌重婚罪有受害人吗?重婚罪中当然有受害人,受害人是原配偶,如果第三者不知情的话,第三者也是受害人。而且,重婚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


·监视居住退侦后是否要羁押
      监视居住退侦后是否要羁押不会,监视居住本身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只要你不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对你进行羁押。但如果监视居住......


·新婚姻法18岁能结婚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18岁能结婚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18岁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民法典》第一千零......


·职务作品的界定与权利归属依据是什么?
      职务作品的界定与权利归属依据是什么?在对职务作品的认定中,“职责范围”应予以严格界定,否则,会把众多的个人作品划归到职务作品中,这不仅打击创作......


·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
      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一、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法律的规定......


·可以的。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
      可以的。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