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起诉离婚到开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规定了相关案件的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仅是离婚案件,所有的民事纠纷,甚至包括刑事诉讼活动,对开庭的时间都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间不是从开庭后开始计算的,是从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就开始计算的,只不过,审理过程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审理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证据调查的形式及分类是什么样的
      证据调查的形式及分类是什么样的我国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时候一般会根据相应的证据来进行判决,没有证据,就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证据环节是法院审......


·北京空当社保补缴需要怎样办理
      社保对于社会上的劳动者尤为重要,对于劳动者的生活和医疗、保险都起到重要的作用。我国要求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必须为劳动者缴纳这类保险。相关的劳......


·患者如何申请医疗事故赔偿
      患者家属在医疗事故当中的激动情绪,除了是因为给患者造成的有些后果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还有大多数非常不理智的患者家属,在还没有任何的凭证能够证......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商标权在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侵犯商标......


·传销案件中被害人的界定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对于参与者是否可以认定为被害人则需要多方面考虑。一、是否明知参与传销。如对传销案件的运作......


·信宜钱排高速征收土地多少钱一方?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如今高速也在不停地建设,为了让您体会高更加便捷快速的出行,高速公路的建设往往涉及非常广的范围,这也就意味着会有部分土地需要......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醉驾处罚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


·劳动试用期是多久,续签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
      简单来说,试用期就是试用的期限,而法律对劳动者的试用期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劳动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呢?实践中,劳动合同......


·一般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在民事、......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1、股东缴纳出资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


·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构成犯罪吗
      一、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构成犯罪吗?行贿后退回行贿款的也构成行贿罪,因为行贿罪是行为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就构成行贿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