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子女能否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子女能否继承?
  
  不可以继承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房屋灭失。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产法定继承的条款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农村宅基地就是属于国家的土地,对于此土地对于公民来说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所有权,因而不能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公民在死亡之后就会全部回归给集体,从而会由集体再进行重新的处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在众多的工作时间中,我们不能保证时时刻刻都不出差错。在工伤发生后,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取得相关认定书。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书的问题不太清楚......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坏由谁赔偿?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坏由谁赔偿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坏,如果找不到高空坠落物品的主人,那么整栋楼房业主以及物业管理都有责任赔偿车主损失,楼房坠落物品,......


·故意伤害后遗症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故意伤害后遗症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可以的;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


·一、租房未到期要求退房如何处理违约?
      一、租房未到期要求退房如何处理违约?1、对于提前退合同中规定违约金的赔偿金额的,则按全同中给定的违约金来赔偿。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里都有押金......


·合同的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什么?
      合同的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什么?合同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主要在于不得存在违法的条款,或者协商的情况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犯了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犯了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公司法人是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公司法人是谁?您都明白的是,公司是为了实现盈利而从事一些营业行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规模比较大的公司还建立了分公......


·员工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员工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员工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一、员工的基本工资怎么确定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


·现实中,不仅是现房可以进行抵押,期房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
      现实中,不仅是现房可以进行抵押,期房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而由于这两类房产的情况不同,因此在实际抵押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


·打架把牙打掉算几级、怎么赔偿
      打架把牙打掉算几级、怎么赔偿打架将对方牙齿打掉一颗属于违法行为,打掉两颗以上就涉嫌犯罪。按照规定,打架致人一颗牙齿折断或者脱落属于轻微伤,应......


·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谁?
      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谁?《公司法》中,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是由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来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