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专利申请原则具体有几种

我国专利申请原则具体有几种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2、单一性原则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的人。4、优先权原则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各国专利法的不同,在申请专利时所需遵循的原则或规定有所不同,例如在美 国,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必须对发明的内容加以说明,并具体指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要时还要附具图样对其发明加以解释。因此,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查清相关条款后再办理,避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二、书面形式申请专利要到哪里提交专利?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我国的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每一种专利其实都有相应的保护期限。一般来说,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保护期限过期之后,其实很多都已经不具备专利所需的新颖性,加上专利权的丧失,眼前只有重新申请专利方可拯救局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为他人垫资构成行贿罪吗?
      一、为他人垫资构成行贿罪吗?不构成行贿,但如果涉及到垫资后不需要偿还则可能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所以在担保合同生效且未被认定未无效......


·软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软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一、软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1、软件著作权申请准备著作权申请表、软件设计说明书、源代码、申请书(盖......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少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民事诉讼时效超期怎么办
      民事诉讼时效超期怎么办一、民事诉讼时效超期怎么办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近些年来威海的征地现象越来越多,征收土地对于被征收者来说是有一定的补偿的,被征收者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商标防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商标防抢注应该怎么办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


·遇到非法集资打借条怎么办?
      社会科技发展的同时,诈骗团伙也作出了更高明的诈骗手段,通过利用他人的赚钱心理,以非法集资的手段非法吸取他人资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法律必定给......


·(1)医疗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一)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


·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实践中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呢?而在解雇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