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二审组成形式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组成形式是什么?民事诉讼二审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二、二审程序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7)宣判。3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任何主体在受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之后,若是对审判的结果存在异议,那么是必须要限定的期限内,带着相关证明性质的材料,向审理一审案件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此时必须要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一审有所区别,否则二审的上诉请求极大的可能性是会被驳回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了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
      签了合同老板乱扣工资怎么办?签了合同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于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一、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为主......


·国家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原则是怎样的?一、国家赔偿原则是怎样的?国家赔偿原则包括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以及违法性原则等,具体如下: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


·开垦的荒地村收回怎么办?
      开垦的荒地村收回怎么办?1、开垦的荒地被村里收回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开垦荒地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开发土地。农民私......


·新农村建设征用农民耕地,不予补偿是否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征用农民耕地,不予补偿是否合理?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农村土地进行建设的,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的,所以不予补......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


·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素?
      混凝土工程质量取决于哪些因素?在现代各种工程的建设中,比如房屋的修建、道路的施工等都需要加入混泥土以加强其牢固性,在施工时我们就应该注意一些......


·一、居民户口继承宅基地可以吗?
      一、居民户口继承宅基地可以吗?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故而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此时能够分割处理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您知道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吗......


·车祸脸部擦伤赔偿多少钱
      没有赔偿额度限制,只对伤情诊疗有指导性文件(《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不同的交通事故有不同的治疗方案的指引,所做的医疗项目应该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