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杀人然后自首会被判多少年?

杀人然后自首会被判多少年?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首可从轻处罚,一般可保住命。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注意这里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犯罪后自首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制度适用于一切犯罪,旨在通过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一方面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与审理,另一方面促使犯罪人悔过自新,不再继续作案。《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故意杀人罪后自首的使用上述规定。杀人后自首的量刑,具体需要从是否是故意杀人来决定的,若是意味或者是由于正当防卫导致死亡的,此时有可能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那些故意实施杀害他人行为的主体,即使杀人了之后,到公安机关去自首,此时也无法得到减刑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住房置业担保政策的实施是为了一些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的人在贷款
      住房置业担保政策的实施是为了一些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的人在贷款人的帮助下,办理了个人房贷款的手续,而且在这个政策中,贷款人有连带责任,那么今天......


·一般情况下服刑多久能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


·仲裁裁决撤销后怎样起诉?
      仲裁裁决撤销后怎样起诉?一、仲裁裁决撤销后怎样起诉?仲裁裁决撤销后起诉需要遵守以下的流程: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


·工伤鉴定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遇到工伤情况的话是无法避免的
      工伤鉴定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遇到工伤情况的话是无法避免的,关于工伤鉴定的标准人体的每个部位有相应的标准,关于这一标准问题,我们以手指为例来给您......


·韩国商标使用期限是多少?
      韩国商标使用期限是多久?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有效期十年,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用工单位让交押金合法吗
      用工单位让交押金合法吗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


·危险品运输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危险品运输合同的格式是什么危险品运输主要是包括一些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品,这些危险品在进行运输的时候,国家制定的有专门的危险品运输的相关准则......


·根据法律规定能起诉司法鉴定不公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能起诉司法鉴定不公吗?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起诉司法鉴定不公的,为了司法鉴定结果可以更加公证,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


·畏罪潜逃的意思是什么,会受到什么惩罚?
      犯罪分子在公安机关查获之前由于害怕被判刑会选择畏罪潜逃,那么畏罪潜逃的意思是什么,可以从字面上理解,本质上是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刑法本身......


·购房者如何防范一房二卖 (一)买房前:
      购房者如何防范一房二卖(一)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多久?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有多久?增值税是中国的极大税种之一,顾名思义,其是对货物增值部分所收取的税款。我国在征收增值税时,对某些行业或主体实行优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