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赠与合同有无期限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的合同。从性质上看,赠与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即基于承诺而成立的合同。因此,当事人就赠与财产达成协议的,设立赠与合同。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合同的生效并不意味着受让人已经取得了该物业的所有权。《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被撤销。因此,如果赠与合同中涉及的财产需要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如:不动产,那么赠与人可以在登记前撤销赠与;如果赠与合同所涉及的财产是动产,如:书法、书籍等,那么在实际交付前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需要指出的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与不能随意撤销赠与的受赠人相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规定:(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主题;(3))数量;(4)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在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就选择了外出打工,而在外面打工、生活,就会导致夫妻长期不在一起,这对双方之间的感情影响是很大的,甚至还有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


·放弃产权是否还有继承份额的分配?
      放弃产权是否还有继承份额的分配?没有,因为放弃产权就表示不对该财产享有权利,我国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放弃权利。放弃产权后对放弃人没有特殊影响。放......


·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
      在经济往来中,买卖双方签好合同,会在里面规定好付款提货日期及合同期限等。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合同双方应该遵守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承诺。可......


·欠钱不还十年之后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十年之后该怎么办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最长诉讼时效20年,如果约定还款期限,期限届满3年内要起诉。二、......


·犯重婚罪后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人民法院在审
      犯重婚罪后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样办理“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


·离婚结婚时的彩礼归谁?
      一、离婚结婚时的彩礼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实务中,许多公司股东为了获得资金都会选择转让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在转让股权时,处于公司的人合性,其他股东往往享......


·继承房产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
      继承房产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一、继承房产用不用交土地出让金?继承房产并不一定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如果有完整产权的......


·辞职必须签工资已结清吗
      不能,一定要工资实际结清之后再签。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


·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
      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根据《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的房地产纠纷有以下几种:1、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