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

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
  
  ?一、丧偶结婚证怎么注销
  
  丧偶后结婚证无需注销。
  
  按婚姻法规定,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自动消除,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如果要再婚的话,只要带着死亡证明,去派出所把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改成丧偶就可以。丧偶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从法律上来说可以随时再婚。
  
  二、丧偶如何办离婚手续
  
  1、如果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对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办理了注销手续,那么可以选择空余时间和现在的爱人去办理结婚登记。
  
  2、如果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还未进行注销,那么需要带上带上相关证件,如死亡证明,火葬证明等等,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注销手续,办理完之后,可以和现在的爱人随时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三、丧偶再婚登记的程序怎么走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对于丧偶一方,需要拿出丧偶的死亡证明。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可以重新起诉
      如果我们身边遇到了关于离婚诉讼案件,可能第一次并不能够成功立案,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能就会关心一个问题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可以重新起诉?根据有关......


·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
      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证人证言是三大诉讼中都有的一类证据,主要是录取案件证人的口供。很多案件中,证人证言也是起到的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很多人并......


·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


·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传销这个词语,许多大学毕业生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很容易落入传销组织设下的陷阱,导致经济上的损失,严重的甚至会有生命危险......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关于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标准都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订。那么,相信您不是特别了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今天的我们......


·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
      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一、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


·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一、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区别是什么?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不同寻衅滋事罪是妨碍社会......


·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
      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有哪些一、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有哪些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2、在车......


·最高院关于行贿罪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行贿罪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1、行贿数额一万元以上即达到该罪立案标准,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行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1)行贿数额二......


·建筑工地劳动关系认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建筑工地的工人一般和承包方签署劳动合同,合同为劳动关系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有了劳动关系,才能让工作单位与员工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


·没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规定如何
      没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规定如何没有劳动合同,但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称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工作岗位,劳动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