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是什么?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是什么?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是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实践的不充分,一些程序和程序间的衔接需要不断地完善
  
  第一百零一条 船舶所有人、承租人、经营人、救助人、保险人在发生海事事故后,依法申请责任限制的,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船舶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及其责任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为取得法律规定的责任限制的权利,应当向海事法院设立油污损害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提出,但最迟应当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出。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合同履行地或者船舶扣押地海事法院提出。
  
  第一百零三条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
  
  第一百零四条 申请人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数额、理由,以及已知的利害关系人的名称、地址和通讯方法,并附有关证据。
  
  第一百零五条 海事法院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向已知的利害关系人发出通知,同时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通知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名称;
  
  (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三)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事项;
  
  (四)办理债权登记事项;
  
  (五)需要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六条 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或者未收到通知的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事法院提出。
  
  海事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进行审查,在十五日内作出裁定。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异议不成立的,裁定准予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第一百零七条 利害关系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海事法院裁定准予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第一百零八条 准予申请人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生效后,申请人应当在海事法院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可以提供现金,也可以提供经海事法院认可的担保。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数额,为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和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利息。以担保方式设立基金的,担保数额为基金数额及其在基金设立期间的利息。
  
  以现金设立基金的,基金到达海事法院指定帐户之日为基金设立之日。以担保设立基金的,海事法院接受担保之日为基金设立之日。
  
  第一百零九条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以后,当事人就有关海事纠纷应当向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条 申请人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错误的,应当赔偿利害关系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关系,这是完善设立海事赔偿限制责任基金程序首先要解决还的理论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保险公司的监护人责任险是啥?
      一、保险公司的监护人责任险是啥?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


·买卖不破租赁没有办理过户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没有办理过户适用吗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存在合法合同、租赁物已经交付或者所有权已经转让给第三人等。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


·劳动试用期是多久,续签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
      简单来说,试用期就是试用的期限,而法律对劳动者的试用期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劳动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呢?实践中,劳动合同......


·关于暴动越狱罪怎么判刑
      我们在观看电影时,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监狱、暴动等不良素材。然而故事的诞生总会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人、更何况是被人生动的演绎出来。相信现实中有不......


·检察院取保取消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取保取消什么意思?取保候审后公安部门是可以根据案情取消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


·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方式是怎样的?
      一、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方式是怎样的?检察院若是不批捕那么是不需要通知家属的,只有是批捕的才需要通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的话造成的损失由签约人承担,合同签订人没有授权委托书签字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


·农民工欠薪应该找谁要工资
      农民工欠薪应该找谁要工资?农民工被欠薪后应该直接找用人单位要工资,农民工讨薪的方法包括: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


·在我国股权投资算非法集资吗?
      实际上正常的金融交易活动都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但是由于非法集资对我国的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性,所以很多投资者对于正常的股权投资和非......


·在生活中
      在生活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离婚纠纷并不少见。常常听说,某某夫妻离婚,意见不合,闹得众所皆知。俗话说,好聚好散。离婚往往也涉及到财产分......


·买房不是普通的商品交易,一来是因为购买房子属于重大支出,二来
      买房不是普通的商品交易,一来是因为购买房子属于重大支出,二来现在买房的时候基本上通过银行贷款的这种情况比较多,所以很多第一次购买房子的人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