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

最新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最新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
  
  我们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二、拖欠物业费影响过户吗 ?
  
  拖欠物业费不影响过户。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在旧的相关规定中,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在房屋转移和抵押登记环节将受到一定限制。但经审议,此条款被删除。此次,经表决通过的新规中,包括业主权利义务与业委会职责、业委会换届改选时的资料移交等内容都做了修改或增加。今后,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纠纷,可以由居委会、村委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而业主有逾期不交物业费行为的,业委会也须承担督促其交纳的责任。
  
  另外,新规最终也采纳了审议时常委会委员关于“欠交物业服务费救助机制”的相关建议,即增加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诉讼来解决物业服务费欠交纠纷。
  
  三、具体的物业费收取包括哪些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才能查到拘留人员什么时间放人
      怎样才能查到拘留人员什么时间放人行政拘留时间计算相关规定:一、公安部于2000年8月21日印发了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规定拍背影算不算肖像权?
      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公明享有肖像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侵犯,否则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未经他人的同意,将他人的照片用作商业用途就属于侵犯......


·在我国移送管辖也没有管辖权吗?
      在我国移送管辖也没有管辖权吗?1.前提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最先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而管辖权转移是将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给没有管辖权的法院;......


·离婚不拿抚养费会怎样?
      法律中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


·如何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1.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
      如何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1.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


·一般的民事诉讼开庭前调解吗
      一般的民事诉讼开庭前调解吗?我国公民人口众多,管理起来相对麻烦得多,人和人之间出现了矛盾一般都是先私下调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实在调解......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一、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两个人离婚后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个人的来进行处理,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已经离婚了,所以......


·很多夫妻在发生矛盾之后没办法解决会选择进行分局
      很多夫妻在发生矛盾之后没办法解决会选择进行分局,分局期间还是属于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


·关税的追征期是多长时间?
      关税的追征期是多长时间?关税的追征期是20年。现在的税收法律规定有了一些变化。如减轻纳税人负担方面,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等,其法律追诉年限有望限......


·保留劳动关系是在职吗?
      保留劳动关系是在职吗?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经营不好,或者没有订单等,但是又想留住员工已备正常的时候可以正常经营。实际是继续保留劳动关系,暂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