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平等吗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平等吗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平等吗?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权是平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然,事实上分割遗产的时候也不可能任何情况下都是绝对平等的,除非是各位继承人都同意这样的分工方案,如果对遗产分割比例有争议,法律中有规定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多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是否合法?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是否合法?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


·闯黄灯扣分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闯黄灯扣分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交通法规是您必须足够重视的,通则也要积极的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随意的味道交通规定,不要闯红灯。但是随着交通法规越来越......


·元旦假期前两天有加班工资吗?
      元旦假期前两天有加班工资吗?元旦虽然放假三天,但法定节假日仅有一天就是1月1日,这一天是三倍工资。另外两天是周六和周日,可以给予补休,如果按加班......


·特许经营权能否转让?
      特许经营权能否转让?现在很多公司企业为了使商品销售的更加快捷,都会购买特许经营权,这是现在很多大型的品牌经营者常见的营销策略,特许经营权可以......


·试用期法律怎么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
      试用期法律怎么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一、毒驾驾驶证注销怎么恢复?
      一、毒驾驾驶证注销怎么恢复?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拒不执行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拒不执行吗?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然是不可以拒不执行的。对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


·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常常会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无视之前与劳动者签订过的劳动合同,单方面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给出......


·借支工资是什么意思
      借支工资的意思是预先支用工资。1、如员工因私借款,应向企业相关部门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归还时间和方式,包括员工同意在工资中逐步扣除作......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执行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


·离婚几年后提高抚养费怎么办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离婚了,一方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这个抚养费并不是一直不变的的,日后可能因为客观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