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企业破产法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根据企业破产法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
  
  二、 企业破产重整涉及到的相关情况变化
  
  (1)债权关系,包括,对重整债权的约束、保护、变更和清偿,待履行合同的解除或继续履行,为企业经营而新缔结的借贷、买卖、租赁合同,为清偿债务而出让财产的合同,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合同,等等;
  
  (2)物权关系,包括对企业财产的保全,对担保物权的限制,取回权的行使与限制,企业产权的出让,等等;
  
  (3)投资关系,现有股东的权益保护和权利限制,债权转换为股权,增加或减少资本,新股募集,等等;
  
  (4)劳动关系,包括,职工的权益保障,人员裁减以及被裁减人员的补偿、安置,等等;
  
  (5)税收关系,包括,欠税的清理,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税收问题,等等。此外,重整还可能涉及到某些经济行政关系,如商业登记、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等等。由于多种法律关系的存在,形成了多种当事人介入重整程序的局面。
  
  重整企业的申请可以由企业相关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再将申请交由法院审核,在审核时,若是发现企业对相关债务情况无法偿还,对员工的相关安置情况也无法处理的,这时为了便于对相关情况或者问题的解决,可以进行同意重整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了集资诈骗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集资诈骗罪一般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妇女在审判时流产可以适用死刑吗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有几类比较特殊的人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其中就包括了在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那要是,妇女在审判时流产的话,此时已经不属于怀......


·一般情况下拖欠工资怎么举报?
      一般情况下拖欠工资怎么举报?一般情况下拖欠工资怎么举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


·工地资料替签有什么后果
      替签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除非是被授权签字,则其可以免于承担。例如:如果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实是有很大可能会造成人员受伤的。而此时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的,往往也是在对伤者的赔偿上面。此时若要打官司的话,则首先就要确定......


·民事一审终审的案件有哪些
      民事一审终审的案件有哪些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一、在继承纠纷中起诉分割遗产谁是被告?
      一、在继承纠纷中起诉分割遗产谁是被告?被起诉的其他继承人就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


·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开除员工 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办?
      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开除员工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怎么办?一、疫情期间企业不得开除员工。人社部1月24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关于租售同权的讨论网上的热议之声不绝于耳,不外乎两大阵营:
      关于租售同权的讨论网上的热议之声不绝于耳,不外乎两大阵营:1、租售同权将扩大供应,买房已非必要。房价即将大幅度下跌。2、租售同权无用,教育......


·山西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山西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写?一、山西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写?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