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拆迁协议遗嘱公证后买卖可以吗?

有拆迁协议遗嘱公证后买卖可以吗?有拆迁协议遗嘱公证后买卖可以,若拆迁房屋产证尚未办出,公证处一般不予受理,可待房屋产权明确后办理公证遗嘱。拆迁房做遗嘱公证的手续如下:(一)只有拆迁合同,不可以做房产公证,但可以做房屋拆迁补偿或者安置协议公证。(二)房屋逝迁协议公证:1、由拆迁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二、拆迁房屋如何确定遗产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综上,拆迁房也是可以被继承的,若是在获得拆迁房之后,想要订立遗嘱,此时必须要先拿到拆迁房的房产证,然后由房屋的所有者自行选择订立遗嘱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若是在订立遗嘱之后,又将此拆迁房买个他人,此时由于已经不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可,故此遗嘱会失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宅基地转让、继承或赠与的情况怎么确权?
      1、已经发生转让且受让人在本村有户口的,按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发证。2、已经发生转让但在本村无户口的,只统计备案......


·双方都没领证算重婚吗?
      双方都没领证算重婚吗?不算重婚,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你们双方均有义务抚养。如果再结婚,不算......


·受到网络诈骗怎么把钱追回来
      受到网络诈骗怎么把钱追回来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款项:第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赃物。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过程中,......


·根据法律规定高速追尾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高速追尾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高速追尾应该第一时间的保护自己的人生的安全,还有就是按照法律当中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则来进行撤离现场,当然......


·抢注商标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针对抢注商标应该注意什么?商标使用者要证明他人存在恶意抢注商标行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1、证明未注册商标有实际使用商标使用者可以提供带有商标......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在生活中,还有一部分人没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任职,他们从事自
      在生活中,还有一部分人没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任职,他们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报酬,属于独立个人劳务活动,这也称之为劳务费。那么劳务费用包括哪些?和......


·拘役是不是暴力犯罪会受到的处罚?
      拘役是不是暴力犯罪会受到的处罚?暴力犯罪会受被拘役,刑拘并不一定就是暴力犯罪,做了其他的犯罪行为都有可能被刑拘,刑拘代表案件性质比较恶劣要积极......


·法律上国家赔偿方式有没有赔礼道歉
      法律上国家赔偿方式有没有赔礼道歉国家赔偿法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还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


·一、关节脱位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关节脱位误工费怎么计算?关节脱位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


·私募基金不备案后果有什么?
      私募基金不备案后果有什么?一、私募基金不备案后果私募如果先申请牌照,拿下备案。那么私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非法集资的嫌疑。根据《私募投资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