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啥意思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啥意思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三条
  
  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四条
  
  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备案相关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备案相关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七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第八条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九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三)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
  
  第十条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第十二条
  
  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第十三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备案申请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应当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向当事人发出《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第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许可人、被许可人、主分类号、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备案日期。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变更、注销以及撤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相应登记和公告。
  
  第十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数据库。公众可以查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状态。
  
  第十六条
  
  当事人延长实施许可的期限的,应当在原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持变更协议、备案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变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其他内容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期限、许可使用费计算方法或者数额等,可以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的参照。
  
  第二十条
  
  当事人以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申请备案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申请备案时,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予备案。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以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申请备案的,专利申请被批准授予专利权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将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名称及有关条款作相应变更;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十八号发布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的概念是什么
      于土地使用权,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一般按其所有权性质划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授权经营的概念......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夫妻都到法院出庭,这样才能对夫妻的情况说清楚,那么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的时候才有所依据。那现实中,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去......


·移送审查起诉是干什么,概念是什么?
      一、移送审查起诉是干什么,概念是什么?移送审查起诉的概念是: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


·监护人怎样确定?
      监护人怎样确定?(一)、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拒绝收房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


·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
      执行追逃仪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由当地派出所执行,用内卫星定位自动跟踪监控的追逃仪经行监视监听(追逃仪控制卫星发射高频射......


·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有时企业或者单个想要通过融资或者借贷的方式获得投资资金,有时向朋友或者同事等借贷,但是也有不会少犯罪分子通过借贷的手段来到达非法集资的目的,......


·一、梅州离婚抚养费标准什么样的?
      一、梅州离婚抚养费标准什么样的?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保障性住房外,北京市还推出了两限房,这种房子价格相对较低,并且户型方面有限制,一......


·夫妻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况,只要夫妻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即使当事人本意并不是要真正的离婚,但从法律层面上来看也是真离婚。那实践中......


·怎么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医、患双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