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包方的义务是啥

发包方的义务是啥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承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一项独立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包括发包方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如此发包方还有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解除、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承包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实行家庭承包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克服了过去“吃大锅饭”、“大集体”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发包方有义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方依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方不得干涉。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且,作为发包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与此相对应,发包方也有义务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如向承包方提供机械耕作、排灌、植保、良种、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运销等方面的服务。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的差别,发包方也可以收取适当的费用,这样做既为承包方提供了服务,又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
  
  (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发包方在发包土地、依法调整承包地的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违反规划占用耕地或者开发利用其他土地资源。作为农业基础设施的乡村机耕道路、机井和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通常涉及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用,而且依靠个别承包户的力量又很难完成,必须由发包方统一组织进行。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例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3条的规定,发包方在承包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预留机动地或者增加机动地的面积,预留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又如,按照《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三提五统”的收取和管理,应当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不得通过承包合同向承包方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费用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


·经济裁员补偿金要缴个税吗?
      经济裁员补偿金要缴个税吗?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法定征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


·入职一年半被公司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是否可以加薪?
      入职一年半被公司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是否可以加薪?再入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由于该合同一般不是现拟定的,所以劳动者在看合同时......


·五金购销合同怎么写?五金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五金购销合同怎么写?五金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五金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如何起诉离婚,该做些什么准备
      如何起诉离婚,该做些什么准备?当事人既然会选择其实离婚,那么肯定是因为与对方协议离婚的时候产生了纠纷,无法在继续协议离婚。那在起诉离婚之前该准......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
      多数劳动者认为在试用期间的,自己尚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一般是在转正之后,才需要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从我国法律上面分析,试用期是......


·投资和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


·民事诉讼起诉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纠纷,因为财物或者其他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话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对于人民法院的的受理和管辖范围是......


·已经生效的经济仲裁不执行怎么办
      已经生效的经济仲裁不执行怎么办一、已经生效的经济仲裁不执行怎么办?对方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刑事诉讼代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代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刑事诉讼代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甲方......


·最新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针对临时工,我国也是指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的。下面我们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