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和法律责任是什么?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和法律责任是什么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1.以完成一定工作,提供成果为目的的合同;
  
  2.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需要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不得妨碍承揽人的独立工作;
  
  3.承揽人在工作中独立承担风险。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定作人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
  
  承揽合同的法律责任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2)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10%至30%或酬金总额20%至60%的违约金。
  
  (3)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受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
  
  (1)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3)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的,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股东作为公司资金持有人,日常会行使法定的投票权等权利参与公司事项的决策。那么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呢......


·一、交通事故主责起诉次责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主责起诉次责可以吗?交通事故主责起诉次责是可以的,若是次要责任的一方没有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那么主要责任一方就可以起诉。交通事......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如何算违约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如何算违约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一般是中介及买卖双方约定购房事宜的三方协议,三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都属于违约。各方根据......


·可以以性格不合不孝顺起诉离婚吗?
      当男女双方因性格不合不孝顺走到婚姻的尽头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这段婚姻,但是不管你选择哪一种离婚的方式,都应当遵从法律,提起离婚诉讼的理......


·一、公司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怎么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


·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明确规定了在职员工工作期间凡是因为工作缘故受伤的都算是工伤,经过有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依据相应的认定报告书从公司处获得应有的赔......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在产生时间上,企业名称是组建企业法人的必要条件,产生于企业成立之前,企业......


·一、全部遗产放弃公证多少钱?
      一、全部遗产放弃公证多少钱?全部遗产放弃公证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公证费。直系亲属继承是免除继承过户税费的,只有几百元手续费。到户籍所在......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流程是什么?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公司与公司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当一家公司需要做一个工程想承......


·起诉老赖需要哪些流程
      法院起诉老赖的流程如下: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