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否由自己填写
  
  1、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2、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填写,企业可以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下载申请书的格式版本,打印后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的内容
  
  (一)变更公司名称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变更出资方式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有哪些
      1、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护商业秘密。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适用同工同酬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


·土地确权后可以流转、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可以流转、买卖吗?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2......


·宿州市信息公开有哪些新规定
      宿州市信息公开有哪些新规定在我国,公民有权利获得政府公开的信息,政府也有义务向公众来进行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公民来进行监......


·抚养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抚养协议怎么写才有效?父母需要离婚的,应先处理好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对于孩子来说伤害是巨大的,所以双方应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协商孩子......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怎样的?
      在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中,如果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存在不服的话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之内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本质上是一种救济的行为,可以进行行政......


·私募基金监督机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监督机构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机构法律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及......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变更公司法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变更实际上就是法人的组织名称等事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一定的地方来进行变更登记,那么,根据我国法......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未收到签好的合同是生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


·未按照劳动法发加班工资怎么办?
      未按照劳动法发加班工资怎么办?一、未按照劳动法发加班工资怎么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