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不少落后地区,由于受到封建迷信影响,仍会存在近亲通婚的习俗。有些近亲结婚的夫妻可能已经结婚将近数年甚至数十年,那么此时的婚姻是否无效呢?近亲婚姻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法定无效的婚姻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无效的。
  
  在法律上,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应无效;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会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一并判决,因而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还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书、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
  
  由此可知,解决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是无效婚姻当事人关心的问题。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如当事人通过诉讼来解决近亲结婚无效的问题,建议当事人最好可以找个近亲结婚专业的律师咨询下,如有需要可在右上角点击“找个律师”,可以帮你找个合适的律师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权人的财产先承担什么责任?
      我国法律日益完善,公民有法可依,有法可寻,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需求法律的帮助,也同时让违法犯罪行动无处可遁,法治中国日益完善。本文就此侵......


·一、国庆曲江醉驾车祸肇事者承担什么责任?
      一、国庆曲江醉驾车祸肇事者承担什么责任?国庆曲江醉驾车祸肇事者承担承担全部责任。1.民事方面:行人的医疗、误工等一切费用及造成他人车辆损坏的修复......


·移送批捕是否告知家属?
      一、移送批捕是否告知家属?批捕是否需要通知家属的相关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逮捕后才要求在......


·在电话中骂人是否侵犯名誉权
      在电话中骂人是否侵犯名誉权骂人属于侵犯名誉权,当今是文明社会,辱骂或者诽谤都是侵害名誉权的一种。当事人如果不想把事情严重化,可以要求对方进行......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一、函证是什么?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


·医疗纠纷篡改病历怎么进行处罚 篡改病历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我
      医疗纠纷篡改病历怎么进行处罚篡改病历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我们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对于这种行为是要进行严惩的,对此,我国也有很多相关的法......


·不批准逮捕时需要告诉公安机关理由吗?
      一、不批准逮捕时需要告诉公安机关理由吗?不批准逮捕时需要告诉公安机关理由,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必须要经过人民检察......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


·非法集资案证据不足能判刑吗?
      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发展对于国际经济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都会采用融资......


·房屋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地方
      房屋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地方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


·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也不是所有案件都必须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符合这些特殊情况的人就能申请自己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