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一、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一、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1、内容不同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签订时间不同
  
  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共识后就可以签订。
  
  3、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
  
  二、意向书的写作格式是什么?
  
  政府投资合作意向书范文
  
  甲方:市人民政府
  
  乙方:公司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在某市建立“某某产业园”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1、项目名称:某某产业园。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能源区;汽车园区;文创园区;配套商业及生活区等。乙方前期投资预计亿元以上。
  
  3、项目范围:初步选址在城东、城南新区。项目按阶段分步实施,总占地面积规划 亩以上,具体以各项目实际用地示意图为准。
  
  4、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规划并遵守节能环保等基本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入园企业要符合甲方企业入园标准并经甲方审核认定后方可入园。
  
  5、甲方将本项目投资列为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并协助乙方就本项目建设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国有土地使用和林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并负责交付本项目所有的水、电、气、道路、电话、互联网、移动通信、邮政和场地平整。
  
  6、乙方将根据甲方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抓紧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经甲方审核认定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7、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相关产业、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等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项目,享受相应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8、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为本项目成立推进专班,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工作,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推进项目顺利进展;乙方承诺在正式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新法人单位。
  
  9、本协议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
  
  10、本协议是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及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1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应该说合同书要比意向书正规一些,在意向书当中没有约定双方应尽的权利义务,只是约定了双方当事人计划开展项目合作,正式签合同书之前,意向书是可有可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在现代经济中,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保障当事人双方权利的重要依据.但交易风险无处不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


·法律规定检察院批捕后能改吗
      检察院批捕后能改吗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


·加班应该如何补钱,怎么算加班费
      在实践中,即便是您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己加班,就应该有补偿,即给加班费。那么,员工加班应该如何补钱呢?想要具体的计算出单......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70年后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理?关于土地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农用地还是我们的住宅用地,现阶段我们享有的只是国家出让给我们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的......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是怎么样界定的?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


·交通违章去哪里交罚款?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很多家庭购买了小汽车。小汽车不仅加重了道路交通的压力,同时交通违章的情况也逐渐增多。一旦汽车违反交通规则,就要承担罚款和......


·领证后什么情况算骗婚
      1.未领取结婚证。如果女方向男方索要贵重的彩礼和其他礼物,却并不愿意领取结婚证,那么这种情况就算骗婚。2.领证后未同居。有些女方向男方要了高额彩......


·不构成受贿罪辩护词是什么
      辩护人:?年月日?当然了到底是不是构成了受贿罪,并不是光靠律师的口头说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在律师在法庭辩护之前,律师和被告人要找到充分的证据和......


·公司收购可以吗?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收购可以吗?要注意哪些问题公司收购可以吗?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收购是公司企业经营扩大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此种形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