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职业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
  
  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
  
  
  
  
  二、职业病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
  
  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三)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
  
  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四)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三、申请职业病鉴定多少钱?
  
  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有所不同,一般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职业病构成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全文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在的身心受到不法侵害时所要求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人身损害赔偿分为很多种,具体情况分析来进......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夫妻离婚后需要依据相关协议办理房产相关手续。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么样......


·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假一赔十?
      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假一赔十?法律上没有规定,这属于商标的承诺,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商家要1赔10。假一赔十”属于商家自愿做出的承诺,是有利于消费者不利......


·如果男方出轨而已生了小孩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代社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是,因为夫妻一方出轨而导致的婚姻破裂则为社会大众所愤慨。在因出轨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人们常......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确认书包括哪些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确认书包括哪些一、什么是私募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是指在国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其......


·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怎么办?
      一、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怎么办?垫付责任的承担以驾驶员与垫付责任人具有特定的关系为前提由于垫付责任人不是真正的侵权行为人,故而若人伤车......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酒后驾......


·中止探望权怎样诉讼,中止条件有哪些?
      中止探望权怎样诉讼,中止条件有哪些?离婚后会有各种问题,出了财产分割问题外,双方争执最多的往往是关于孩子的各种事情。而探望权就是其中一件。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算童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算童工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是不满16周岁的,都是使用童工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16周岁。《未成年人保护......


·故意杀人罪减轻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事杀人是肯定犯法的,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我国刑法上规定的故意杀人罪,不过有的时候也有减轻的情节,那么故意杀人罪减轻情节的法律规定是......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
      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一、交通肇事教师缓刑给予什么处分?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判处缓刑一般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事业单位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