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

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
  
  一、拆迁安置补偿费如何约定支付
  
  1、对补偿款的支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也可以约定分次支付,但对履行时间应当进行详细约定,该约定的目的是确定拆迁人的义务履行期限,如在约定期限内拆迁人不履行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对支付方式亦应当予以约定,适当的履行方式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表现,如一方选择的履行方式导致另一方接受利益困难,则显失公平。如有造成损失的,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赔偿。但此种权利的救济显然力量不足,一是此种损失往往很小,要求公力救济成本过高;而当事人要求私力救济又无从依据。更重要的是,即使当事人愿意付出高成本以公力救济维护权益,但由于双方之间没有确定的责权划分,维权的过程也非常艰难。
  
  3、协议履行是维护被拆迁人最后的一步,一定要对履行的内容约定清楚,实践中有很多履行不能的情况,到最后被拆迁人只是拿着一纸空文而无法得到真正的补偿。
  
  二、拆迁安置补偿包括哪些费用
  
  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
  
  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3、拆迁补偿费用
  
  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拆迁奖励费用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三、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安置补偿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未遂和犯罪未得逞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未得逞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和犯罪未得逞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和犯罪未得逞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后者是前者成立的条件之一,关于......


·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有哪些?
      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有哪些?一、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有哪些?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1)工作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时限是多长时间?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各方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纠纷的事例并不少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很可能会需要对建筑工程质......


·公司股权转让委托书范文
      公司股权转让委托书范文【股权转让授权委托书范例一】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____年__月___日召开的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年年......


·若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则说到司机就不仅仅是肇事的
      若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则说到司机就不仅仅是肇事的一方了,受害的一方也是有司机的。而这里我们讨论的仅仅是肇事一方的司机,在事故发生......


·被执行人没钱拘留多久?
      被执行人没钱拘留多久?被执行人没钱的情况下,拘留时间一般15天左右,最长不超过37天。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你的房产、汽车等财产......


·商品房合同不可抗力包括哪些?
      商品房合同不可抗力包括哪些?商品房合同不可抗力包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


·申请管辖权异议可否当庭驳回?
      申请管辖权异议可否当庭驳回?申请管辖权异议是如要当庭驳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什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一、一般情况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2、税率20%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


·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农村集体土地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分配的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土地不是遗产。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父母的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