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1、和解:和解是依纠纷主体自身的力量,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通常无须第三方的介入,无须严格遵守实体法规范和程序规范,和解协议也没有强制力。
  
  2、调解(非诉讼调解或民间调解):调解,即纠纷主体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其协调、说服并帮助双方进行协商交流,以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这是一种运用比较广泛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属于这类调解的主要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乡(镇)政府的调解
  
  3、行政裁决及复议: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依法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争议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即上级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不服下级行政行为的审查及决定行为。
  
  4、诉讼:诉讼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法律机制中最正式、最权威、最规范的一种方式。因土地纠纷引起的诉讼通常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二、无承包合同土地纠纷应如何解决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北镇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北镇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北镇街道、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富......


·现在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农民工占多数的建筑企业
      现在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农民工占多数的建筑企业,好多都是拖欠的,到年底的时候回家过年都是需要用钱的,往往是需要讨薪的,这种情况每年都有不少的,只......


·民法总则承担责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承担责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事,也要履行义务。而在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履行责任所实行的一种措施。是对于受......


·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小产权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并不完整,在小产权房买卖和转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和纠纷,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在纠结着买不买小产权......


·现在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选择租房生活。租房之前,租赁双方肯
      现在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都选择租房生活。租房之前,租赁双方肯定会签一个租赁合同,但是您对于合同详细的内容肯定不了解,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条......


·借条上的期限可以改掉吗?
      借条上的期限可以改掉吗?1、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


·被查酒驾拘留多久有案底
      ?一、被查酒驾拘留多久有案底相关部门对于犯罪行为的记录,一般是对于已经犯罪的人员来进行的,如果酒驾没有造成犯罪,只是简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话,是......


·发生车祸误工费给多久?
      发生车祸误工费给多久?按照实际情况主张。务工时间分两种计算方法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


·欠钱不还还说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说没钱怎么办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债不还起诉处......


·破产清算法人没钱怎么办
      破产清算法人没钱怎么办公司要是严重资不抵债的,此时可以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但要最后进入了破产清算的,那么才会导致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果此时,......


·诈骗案受害者怎么联系检察院
      诈骗受害者是向公安局报案,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且到时是检察院联系受害者。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