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一、克扣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3、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4、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调查取证,拟定仲裁方案。
  
  5、仲裁审理。提前5日通知双方,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应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制作仲裁书,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
  
  6、开庭裁决,宣布仲裁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二、克扣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当然有用。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是履行劳动合同关系中发生争议,争议一方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关进行处理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劳动纠纷中,必须劳动仲裁前置。
  
  所谓劳动仲裁前置是指: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一方,才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机关解决。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指劳动部门下设的专门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的部门。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作用: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就争议事实与责任居中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其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为防止遗漏应主张的合法权益或表述不清楚影响胜诉,建议请专业人士代笔。
  
  2、如果劳动关系是劳务派遣性质,当劳动者申请仲裁时,请注意被申请人应是两个主体,一是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二是实际提供劳动的法人。如果实际提供劳务的主体是个人,则只列派遣单位为被申请人。
  
  3、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请注意在时效内申请。
  
  因此,不管是员工还是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注意以上格式要求。
  
  
  
  
  三、克扣工资劳动仲裁需要多久?
  
  克扣工资劳动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审理期限:
  
  1、受理期限为5天,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审理期限为45天-60天。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 。
  
  因此,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50天之内可以作出仲裁裁决;
  
  如果案情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65天之内作出仲裁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
      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初查在职务犯罪的立案过程中非常重要。检察机关通过初查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控告,举报等情况进行鉴别,对于线索,材料进行分......


·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这个过程中,原告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但很多人此时并不清楚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业绩不达标可以克扣工资吗
      业绩不达标可以克扣工资吗为方便考察员工的工作,很多岗位都会要求业绩。但是,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里,一般要求业绩达标才能拿到全部的月薪,换个说......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能争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能争财产吗?可以争财产;离婚后如果子女判给女方了,子女还能继承对方财产。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


·谁主张谁举证适用范围是什么
      谁主张谁举证适用范围是什么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是一种举证责任的通俗化说法,便于非法律专业人士理解。一般......


·合肥自由职业退休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合肥自由职业退休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自由职业者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是按照基数的20%缴纳,这其中的40%进个人账户。比如你按照3000的基数缴纳,每年......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断地规定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诉讼时效中断地规定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中断指的是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法律现象,在新出台的《民......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占地......


·退侦后又到检察院还需重定时间吗
      一、退侦后又到检察院还需重定时间吗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


·下眼睑裂伤司法鉴定可以吗
      司法鉴定能够鉴定的对象涉及的范围很广,申请下眼睑裂伤司法鉴定也是可以的,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进入法定的鉴定程序以后就可以进行司法鉴定了。这一过......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本人还要出庭吗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有的则是为了减省自己的麻烦,因此会选择聘请诉讼代理人,而现实中很多时候诉讼代理人都是由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